2024/11/24|加入收藏|010-84885312
各化工行业鉴定机构: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水平评价类技能人才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80号),分批将水平评价类技能人才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推行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为落实好退出工作,稳妥有序推进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经化工鉴定中心研究,决定自8月起逐步推进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评价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相衔接,具体安排如下:
1.原计划2020年11月、12月统一鉴定考试,时间调整为10月17日-18日和11月14日-15日,继续核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2.已进行中的鉴定计划,发布鉴定考试公告或已受理鉴定考试报名的,根据考生意愿,继续做好鉴定考试工作,或者退回有关费用;
3.其他新申报鉴定计划,按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化工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规程进行考核,核发石油和化工行业技能等级证书。
请各鉴定机构认真学习领会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改革精神,理解、支持、参与改革,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
附件:扫描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