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24|加入收藏|010-84885312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技能人才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0〕22号)的精神,中心决定,在疫情防控期间对聘任期满续聘的考评人员进行网络培训及考核,请各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聘任期满续聘的考评员和高级考评员。
二、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填写《申报培训认证考评人员情况汇总表》,考评人员填写《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资格申请表》,所有表格盖章扫描后(pdf)发送至鉴定中心邮箱(hgjd1309@126.com)。
三、培训考核内容
考评人员资格认证培训考核包括公共知识和专业技能两部分,考核合格者,颁发化工行业考评人员资格证卡。
(一)公共知识部分
1、培训以《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教程》视频资料为教材,采取网络视频学习的方式进行。课程分三个章节,每章节20分钟。
2、考核采取开卷笔答的方式进行,由中心统一命题、统一阅卷,百分制评分,60分为合格。考核时间为5月22日上午9:00-11:00。学员完成答卷后,试卷由各单位统一邮寄到中心。
(二)专业技能部分
考核采取编制鉴定试卷的方式进行,包括理论知识试卷和技能操作试卷编制,学员根据申报职业(工种)编写1套试卷,试卷编制按照化工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试题试卷编写要求进行编制。
1、考评员编制中级工或高级工试卷;高级考评员编制高级工或技师试卷。
2、试卷要求:理论知识试卷要有正确答案及评分标准;技能操作试卷应包括考场准备单、试题正文、配分与评分标准三部分内容。
3、请单位负责人在公共知识考核结束后20日内将学员编写的专业技能试卷(电子版)发至鉴定中心邮箱(hgjd1309@126.com)。
四、有关事项
1、各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疫情期间网络培训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指导学员做好网络设置、应用软件下载、监控设备调试等准备工作,确保网络培训顺利进行。
2、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形势需要,各单位可采取错时错峰小规模集体学习、分散线上学习、网络答疑交流、考评经验分享等多种形式组织学习,切实达到学习提升的效果。
3、培训收取培训费400元/人(含培训、资料、考核、证卡办理等),请各单位按培训人数汇款到指定账户。
账 户:化学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注明单位和考评员培训)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市育惠东路支行
账 号:110060664018000939379
联系人:岳 浩 010-84885312 18811720732
刘东方 010-84885028 13910588186
附件:1、《申报培训认证考评人员情况汇总表》
5、扫描文件
化学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