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24|加入收藏|010-84885312
各鉴定机构: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策部署,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技能人才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现将做好疫情期间化工行业职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鉴定机构要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坚决服从和执行鉴定机构承建单位和当地党委政府对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和决定,科学合理统筹安排职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包括职业资格鉴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下同)。
二、疫情未解除期间,暂停组织聚集性职业技能人才评价活动,暂缓举办管理人员、考评人员、督导员培训活动,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妥善处理好因暂停技能评价活动带来的影响。
三、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减少非必须的现场办理,对考试报名、资格审核、评价结果查询、网上信息更正和删除等事项,通过“网上办”、“电话办”、“邮寄办”等方式,推行“不见面”服务,方便群众足不出户办理业务。
四、鉴定中心开通网上免费学习平台,在“易思在线”开放化工行业职业技能统考科目在线学习资源(http://www.es-online.com.cn),供广大职工和院校学生在线学习,提高技能。
化学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20年2月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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