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化工鉴定站、实训基地:
为了更好地开展化工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提高鉴定水平,确保鉴定质量,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对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管理的要求,我中心将2014年全年行业考评人员资格认证培训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应有本职业较丰富的专业理论知识和熟练的操作技能。
2、考评员必须具有高级工以上资格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资格;高级考评员必须具有高级技师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并具有考评员一年的工作经验。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1、新申请人填写《化工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资格申请表》,期满换证者填写《化工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换证复审表》。
2、集体报名单位需填写《考评人员汇总表》;
三、培训考核方式
培训班采取现场办班或按地区集中办班的方式进行。考核内容包括公共知识和专业技能两个部分。考核合格者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核发考评人员资格证卡。
四、培训安排
时间 | 相关单位 |
5月 | 安徽省培训班(安徽化工学校、安徽职业技术学院、淮南联合大学、安徽省濉溪县科技创新创业协会) |
6月 | 陕西省培训班(陕西省石油化工学校、陕西工业技术学院、延安职业技术学院、榆林职业技术学院) |
6月 | 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 |
7月 | 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 |
8月 | 甘肃刘化集团公司 |
9月 | 宁夏自治区培训班(宁夏大学、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银川能源化工学院、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
10月 | 北京地区班(中国氮肥工业协会、中国涂料工业协会、中国染料工业协会、中国工业防腐蚀技术协会、中国橡胶工业协会、中国石油和化工自动化应用协会) |
12月 | 海南省培训班(海南省高级技工学校、海南科技职业学院) |
五、报名要求
培训安排所列单位由鉴定站或实训基地集中组织报名,《化工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资格申请表》《化工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换证复审表》《考评人员汇总表》电子版于3月30日前发送至化工鉴定中心邮箱;其他需要参加培训人员于每期班开班前1个月将《化工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资格申请表》和《考评员培训班报名回执》发送至化工鉴定中心邮箱(hgjd1309@126.com)。 每期培训班的具体报到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在开班前10天以传真方式再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东方 010-84885028 13910588186
二○一四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