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化工鉴定站、实训基地及有关单位:
2012年以来,我行业各鉴定机构围绕“质量第一、社会效益第一”的工作主题,坚持贯彻“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工作方针,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全面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技能人才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了肯定成绩,表彰先进,推动化工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12~2013年度全国化工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先进单位、优秀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2013年之前建立的化工鉴定站和实训基地可申请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先进单位评选。
2、具有2年以上化工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经历的鉴定机构负责人、考评人员、考务管理人员和质量督导人员可推荐参加职业技能鉴定优秀工作者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职业技能鉴定先进单位:
1、2013年之前建立的化工鉴定站和实训基地;
2、鉴定机构人员配备合理、职责明确、团结协作,积极参与鉴定中心的各项工作;
3、鉴定机构规章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档案资料保存完整,工作业绩突出;
4、认真执行《化工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规程》,质量管理措施具体,成效明显,无违规违纪问题,全年无鉴定质量属实投诉;
5、无重大工作失误,错证率低;
6、财务管理规范,鉴定收费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职业技能鉴定优秀工作者:
1、参加化工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2年以上;
2、热爱鉴定工作,事业心强,具有开拓精神,作风正派,廉洁奉公,服务意识强,服务对象反映良好;
3、在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执行鉴定标准、掌握考评技术,遵守工作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业绩突出;
4、积极参与国家职业标准、培训教材、鉴定题库等基础工作,且成绩突出;
5、积极参加化工行业技能人才建设各项活动,在组织技师考评、技能竞赛等专项活动中成绩突出,为化工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三、评选办法
“先进单位”由化工鉴定站、实训基地自行申报和化学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提名产生候选单位,报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审定,评选出30家。
“优秀工作者”由各个职业技能鉴定站、实训基地按照分配名额推荐,化学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核,报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审定,评选出150名。推荐名额分配如下:
年均鉴定量在3000人以上的最多可推荐5名;年均鉴定量在2000~3000人的最多可推荐4名;年均鉴定量在1000~2000人的最多可推荐3名,年均鉴定量在500~1000人的最多可推荐2人,年均鉴定量在500人以下的最多推荐1名。
四、工作要求
评先创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各鉴定站、实训基地要予以充分重视,认真评选推荐,达到树立典型,彰显先进,促进工作的目的。申报职业技能鉴定先进单位需提交2000字的近两年鉴定工作的先进事迹材料1份,填报《全国化工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先进单位推荐表》(见附件1)1份。申报职业技能鉴定优秀工作者需填报《全国化工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优秀工作者推荐表》1份(见附件2)。所有表格电子版可在化工鉴定中心网站下载,推荐材料纸质版加盖公章后于2014年3月20日前报送化学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璇 联系电话:010-84885123(兼传真)
网 址:www.ciosta.org.cn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亚运村安慧里四区16号楼604室
邮 编:100723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