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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换发化工职业技能鉴定站鉴定许可证工作的通知
有关化工鉴定站及承建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化工行业的有关规定,职业技能鉴定实行《职业技能鉴定许可证》制度。《职业技能鉴定许可证》有效期限为2年,到期后,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行业主管部门对鉴定站资格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换发新的《职业技能鉴定许可证》(以下简称换证)。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关于换发许可证的指示精神,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换证对象
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的现已到期的化工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换证报送材料
1、换证申请报告(加盖鉴定站承建单位公章);
    2、两年鉴定工作总结。工作总结内容包括:鉴定站规章制度建设情况;鉴定场地、设备、检测手段;聘用考评人员、题库建设、应用考务软件;鉴定人数、鉴定范围;考务管理情况;鉴定质量控制情况等。
3、原《职业技能鉴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4、《许可证》有变更内容(包括负责人、鉴定站名称、地址等),请提出变更内容和理由。变更鉴定站负责人的,需提交鉴定站变更负责人申请书(原件)和上级主管部门任命书(复印件)。职业技能鉴定站承担的鉴定职业(工种)范围原则上不变,如有增加,请附相关文件。
三、换证时间安排
    请有关鉴定站于2013915前,将换证材料邮寄至化工鉴定中心,我单位初审汇总后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理换证。逾期未办理换证的职业技能鉴定站,一律不得开展鉴定活动,我中心也不再受理换证申请。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慧里四区16号楼中国化工大厦604  
 编:100723
联系人:张      联系电话:010-84885123
E-mailhgjd1309@126.com
 
附件:12013年换证鉴定站名单
         2换证审核费、工本费
        
 
一三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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