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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三期全国石油和化工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国家级裁判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石油和化工行业协会、行业管理部门、各大型石油化工企业集团、科研院所、职业院校及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的规定,从事全国石化行业竞赛执裁工作的人员,需要参加裁判员培训并持证执裁。为确保国家级竞赛活动公平、公正开展,全国石油和化工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决定于2013年5月举办国家级竞赛裁判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培训对象
从事化工总控(化工生产技术)、化学检验(工业分析检验)、化工仪表维修(化工仪表自动化)、化工检修(化工机械维修)、有机合成(精细化工生产技术)等专业工作,符合国家级裁判员申报条件的石油和化工企业的技术(技能)人员、化工职业院校教师等。
2、培训内容
(1)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公共知识和国家级裁判员技能要求;
(2)竞赛组委会结合化工行业竞赛方案,解读案例、讲评2013年竞赛评判标准;
(3)进行化工行业竞赛项目模拟评判训练。
培训后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颁发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证书和胸卡。
3、申报条件
(1)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心理素质;能够自觉坚持公平、公正原则,秉公执法,不徇私情;
(2)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15年以上,并在本职业(工种)技术、技能方面具有较高声誉;
(3)原则上应具有本职业高级考评员资格或技师职业资格或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身体健康,能够胜任裁判工作;
(4)具有较丰富的实际操作经验,熟悉竞赛规则,具有较丰富的现场裁决能力;
(5)具有全国或省级竞赛裁判工作经验的优先推荐。
4、培训收费:培训费1500元/人(含培训、资料、场地设备及400元认证考核费),统一安排食宿,住宿费自理。
注:培训费以现金形式缴纳。培训请北京实华泽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协办并开具发票。
5、培训时间: 5月15日报到,16-17日培训及考核(17日中午前退房)
6培训地点:凯旋金悦大酒店(石家庄市东大街9号,省博物馆东侧)。
乘车路线:火车站:36路至科技馆站下车即到,46路、55路公交车,至科技大厦站北行100米路东即到;火车北站:乘5路至省博物馆站下车,东大街南行200米路东即到;机场:乘民航大巴车到民航大酒店,转乘1路公交车至省博物馆站下车,东大街南行200米路东即到。
7、申报程序:本次培训班由全国石油和化工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统一组织,报名人员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填写会议回执(附件1),加盖单位公章。5月10日前将回执报化学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可通过电子邮件报名。
参加培训的人员须填写《国家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资格证书登记表》(见附件2,可网上下载)。此表一式2份,请参加培训人员准确填写,粘贴好照片,另外准备2张照片(1寸和2寸照片各一张),照片请用圆珠笔注明单位、姓名,评判职业。《国家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资格证书登记表》和照片报到时交会务组。
附件1:会议回执
附件2:国家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资格证书登记表
扫描文件下载

                                                                  
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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