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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全国化工职业院校教师高级技师、技师综合评审会议纪要
2012年全国化工职业院校教师高级技师、师技综合评审会议于2012年11月12日14:00在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会议室召开。应到评审专家9人,实到9人,评审会由中国化工教育协会会长、化工行业技师评审委员会主任熊传勤主持。
参加本次评审的总人数为591人。其中高级技师116人,分别为:化学检验工63人、化工总控工28人、化工维修钳工18人,化工仪表维修工7人;技师475人,分别为:化工总控工161人、化学检验工140人、化工检修钳工47人、有机合成工17人、燃料油生产工40人,化工仪表维修工27人,发酵工28人,橡胶硫化工15人。与会评审专家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中国化工教育协会文件的规定对参加评审人员的任职资格和工作业绩进行了认真的评审,评审结果将通知有关单位。
针对评审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提出以下要求:
1、严格按规定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学历只认定与所鉴定职业一致或相关专业学历,与化工无关的最高学历只作为评审参考。
2、由于工作年限不够,职业资格证书的核发时间最多延缓一年。
3、对高级技师任职条件相差两年没有通过评审的同志按以下情况处理:
(1)对已具有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同志,保留鉴定成绩两年,两年后由本人提出申请,并重新填写高级技师申报表,提交两年内的技术工作报告,由评委会重新评审,并核收评审费。
(2)不具有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同志,在符合技师任职条件时按技师处理,认定技师职业资格。
4、对技师任职条件相差两年没有通过评审的同志按以下情况处理:
(1)对已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同志,保留鉴定成绩两年,两年后由本人提出申请,并重新填写高级技师申报表,提交两年内的技术工作报告,由评委会重新评审,并核收评审费。
(2)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同志,在符合高级工任职条件时按高级工处理,认定高级工职业资格。
5、高级技师的评审严格执行国家职业标准。破格认定应从严把关,破格人员应该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技术成果和实践,具体情况由评委会专家全体评议。
6、严格执行考评工作程序和论文评分及答辩标准,确实起到评价技能水平的作用。加强承办院校高级技师、技师班加强考评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培训,使之能够更好地指导学员填写技师、高级技师申报表、提交技术论文(总结)。明年开班前举办承办院校考评技术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培训班,统一考评技术标准,加强培训管理。
7、已有职业(工种)原则上不设新的培训点,鼓励有专业特色和优势的学校开办新的职业(工种)技师培训班,满足石油和化工行业教师培训和提高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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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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