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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教育部1+X污水处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试点院校教师企业实践暨“双师型”教师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关于在院校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方案”》精神,提升院校教师专业实践能力,高质量推进污水处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试点工作,我公司拟于7月份举办污水处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试点院校教师企业实践暨“双师型”教师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院校相关专业教学负责人、基础课和专业课教师、实验实训教师;企业从事污废水处理的相关人员等。

二、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立足产教融合,以提高教师专业实践能力、专业教学能力为目标,采用在岗实践、现场授课、专题讲座、实操训练等形式,通过参加工艺岗、设备岗的顶岗实践学习,熟悉污水处理企业生产组织方式、工艺流程、岗位职责、操作规范、技术要求等内容,了解实践教学信息化与发展趋势、产业发展趋势、岗位技能要求。

主要培训内容:

1、污水处理行业数字化智能化发展趋势;

2、智慧水厂生产组织形式和岗位技能要求;

3、污水处理工艺岗、设备岗顶岗实践;

4、污水处理工艺仿真操作训练及教学实施;

5、污水处理案例式教学教法。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2024年7月14日至22日,7月14日报到,22日返程。

培训地点:首创环保集团大连城市公司(辽宁省大连市金普新区黄海西路6号)。

报到地点:锦江之星(金马路轻轨车站店),不安排接站,学员自行前往。

四、技师、高级技师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技师,凡不符合申报条件者一律不予核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专业)工程师或讲师职称后,累积从事本专业教学或实训指导1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专业)助理工程师或助理讲师职称满5年,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满1年。

4、具有本专业本科学历,累积从事本专业教学或实训指导6年以上;具有本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累积从事本专业教学或实训指导3年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技师,凡不符合申报条件者一律不予核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积从事本职业(专业)工作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专业)高级讲师或副教授职称,累积从事本专业教学或实训指导1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专业)工程师或讲师职称满5年,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满1年。

4、具有本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本职业(专业)工程师或讲师职称后,累积从事本专业教学或实训指导3年以上。

五、考核与取证

参加培训达到规定学时,完成学习任务者,由北京化育厚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颁发培训证书。

符合技师、高级技师申报条件的人员经培训后,由化学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鉴定考评。鉴定考评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操作考核和论文评审,三项成绩均合格者报送化工行业技师评审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综合评审合格者核发技师、高级技师证书。

六、培训费用

培训费3500元/人(含培训、授课、资料等费用),技师综合评审费450元/人,高级技师综合评审费600元/人。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培训费可提前汇款至指定账户或现场刷卡支付。汇款时请注明“1+X企业实践”、汇款人单位和姓名。由大连金普新区恒基环保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开具培训费发票。

账户名称:大连金普新区恒基环保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账    号:310378012368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大连金普新区分行

汇款联系人:刘明0411-87644535-212,13591393685

技师、高级技师综合评审费由化学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收取,培训期间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现场刷卡收费。

七、培训报名

1、报名人员请提供以下相关材料,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公章。

(1)填写的《1+X污水处理证书试点院校教师企业实践暨“双师型”教师培训班报名表》(附件)和《技师、高级技师考评申报表》(可从化学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站下载,http://www.ciosta.org.cn/index.php?c=show&id=130238,一式2份,贴照片)。请按照填表要求填写,不能有空项,两个表均需加盖学校公章。

(2)学员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

(4)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复印件。

(5)本专业或相关专业职称证书复印件。

(6)本人近期以身份证号命名的一寸jpg格式蓝底电子照片1张,以自己身份证号命名,大小不超过200k。

2、申报技师、高级技师要准备近3年内撰写的本职业(专业)论文或技术总结一篇。提交的论文或技术总结应能够反映从事本职业(专业)的技术水平,文字不少于3000字,符合科技论文格式要求(不能以常规教学论文或科技类综述性文章代替)。

3、申报人须将以上材料PDF扫描件在7月1日前发送至邮箱hgjd1_X@126.com进行资格审查。

八、其他说明

1、培训联系人: 刘慧聪010-84885312,18612615005

张晨光010-84885123,18516894183

2、酒店信息:

酒店名称:锦江之星(金马路轻轨车站店),地址:大连市金普新区黄海西路9-1号。

距离大连周水子国际机场24公里;

距离大连火车站28公里;

距离大连火车北站16公里;

距离地铁三号线(快轨)金马路站1公里。


北京化育厚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5月17日


附件

《化育字[2024]5号 关于举办教育部1+X污水处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试点院校教师企业实践培训班的通知》(点击下载)

《培训班报名表》(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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