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鉴定机构:
2018年以来,在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的指导下,在各鉴定机构的共同努力下,化工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积极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牢记服务宗旨,不断创新发展,提高质量,成绩突出。为表彰先进,促进工作,经研究决定,拟开展2018~2019年度全国化工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先进单位、优秀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
化工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先进单位、化工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优秀工作者。
二、评选条件
(一)化工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先进单位
1、开展鉴定工作2年以上,鉴定机构人员配备合理,规章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档案资料完整规范;
2、严格履行鉴定程序,鉴定信息上报及时、准确;
3、积极开展技能人才培训、技术交流等活动,促进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取得良好成效;
4、积极参与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写、技能竞赛、题库建设等行业技能人才评价技术支持工作,作出突出贡献;
5、无违规违纪问题,无重大工作失误,无鉴定质量投诉。
(二)化工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优秀工作者
1、取得考务管理人员、考评员、质量督导员资格,具备2年以上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经历,业绩突出;
2、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高尚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公道正派,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无投诉、举报情况;
3、热爱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严格执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职业技能标准、职业技能鉴定程序和要求,在工作中科学严谨、客观公正,秉公办事,为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作出突出贡献;
4、具有强烈责任心和事业心,勤勉尽责,业务能力和创新能力强,积极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技术支持工作。
三、评选办法
(一)化工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先进单位:由各鉴定机构自行申报,鉴定中心提名产生候选单位,报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审定。
(二)化工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优秀工作者:由各鉴定机构按照分配名额推荐,鉴定中心审核,报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审定。
推荐名额分配如下:年鉴定量在3000人以上的可推荐5名;年鉴定量在2000~3000人的可推荐4名;年鉴定量在1000~2000人的可推荐3名,年鉴定量在500~1000人的可推荐2人,年鉴定量在500人以下的推荐1名。如单位有投诉,个人不参加评选。
四、工作要求
评先创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各鉴定机构要予以高度重视,认真评选推荐。推荐材料加盖公章后扫描(pdf格式),以鉴定机构为单位集中发送至化工鉴定中心邮箱,推荐截止日期2020年3月31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所有表格电子版可在化工鉴定中心网站下载(www.ciosta.org.cn)。
(一)申报化工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先进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
1、近两年鉴定工作事迹材料1份,2000字;
2、《全国化工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先进单位推荐表》1份(附件1);
3、《全国化工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先进单位自评表》1份(附件2);
4、自评表中得分项目的支撑材料(如文件、图片等)。
(二)申报化工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优秀工作者需提交以下材料:
1、《全国化工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优秀工作者推荐表》1份(附件3)。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慧聪 岳浩 翟慧盟
联系电话:010-84885312
E-mail:hgjd1309@126.com
附件:1、化工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先进单位推荐表
2、化工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先进单位自评表
3、化工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优秀工作者推荐表
化学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20年3月4日